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收养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儿童收养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川2021年收养法细则?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怎样办理收养手续我想收养一个非社会福利?
。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 5条的规定,你在与社会福利机构达成收养意向后,应当准备好收养申请书和有关证件,并到有关部门开具办理登记时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儿的,收养人还必须提交本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是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送养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因情况而异。由于你是准备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因此,作为送养人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该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上述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备后,你和送养人应当持这些材料,亲自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确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在 30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即给予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你即可持收养证到公安部门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收养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收养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